28年前 , 前往美國之前 , 在百貨公司買的包包 ,
上課、上街、旅行 , 都揹著的隨身包。
先生買的是同一牌子的後背包 , 兩年來頻繁地使用 ,
後背包已用破 , 丟掉 , 沒帶回台 。
而我的書包捨不得丟 , 帶回來留作紀念 。
即使 , 不再用 。但也一直保存著 。
時不時 , 看著憶當年 ........
「水門事件」的水門大廈前
與我的 Tutor 在 " 川普大樓 "
紐約中央公 園
有一個念頭 , 想要做一個大書包 。
「身邊有好多包包了 , 有需要再做包嗎 ? 」有人這樣問 。
問這問題的人 , 您可能不瞭解手作人的習性 : 毛病之一 , 喜新厭舊 ;
毛病之二 , 包包都要自己做, 即使買的較便宜 。
市售的包包 , 通常無內裡 、無口袋。
小花布口袋 , 在20多年前自己縫上去的。
原來, 當年年輕的我 , 已經藏著手作魂 。
袋蓋上有一個拉鍊口袋 , 但功用似乎不大 。
美美的淑女包不用 , 為什麼需要大包包 ?
因為 , 歐巴桑習性 , 出門水壺、洋傘、帽子都要帶齊。
當然 , 也不完全照抄 , 背面改為隱密性較高的拉鍊口袋 。
內裡加了拉鍊口袋 、 開口口袋 、水壺束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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